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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班聯會

學習生涯EMBA班聯會

北科大 EMBA 班聯會組織介紹與架構

EMBA班聯會簡介

班聯會為在校學生聯誼功能自治團體,屬非營利性質之服務組織,以熱誠、分享與創新為主要服務理念。

宗旨為:

  • 建立北科大管院EMBA之社會名聲與地位,促進EMBA班際交流,並協助會員順利完成學程。
  • 舉辦學術交流,以提升學術地位。辦理各種活動,並提供在學班級與學校交流之平台。
  • 協助管理學院辦理各項活動。
  • 協助社會弱勢團體,及社福機構與輔導社團發展。

每學期由境內各專班輪替,主要服務項目:

任期月份 重大活動
上學期(偶數屆) 07月-12月 新生迎新活動、四校高球聯賽、其他
下學期(奇數屆) 01月-06月 春酒、寰騰滙、畢業典禮、畢業舞會、其他

班聯會組織及規章

    第一章 總則

  • 第1條 名稱

    本會正式名稱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管理學院EMBA 班際聯合會」
    (簡稱”北科大 EMBA 班聯會”,本章程中以”本會”代稱),由全體會員組成。

  • 第2條 屬性

    本會為依據「大學法第33條」之相關規定,設立之學生聯誼功能自治團體,屬非營利性質之服務組織,以熱誠、分享與創新為本會的服務理念。主管機關為教育部,不適用內政部「人民組織法第4條」之相關規定。

  • 第3條 本會宗旨
    • 促進各 EMBA 專班之班際交流、整合班際活動。
    • 增進全體會員間互相交流聯誼、為會員提供服務。
    • 增進師生之情誼。
    • 對外代表本校 EMBA 專班整體,參與各種公眾、校際活動,以增進良好名聲與地位、提升本校整體形象。
  • 第4條 本會推動方向
    • 舉辦促進班際交流與師生情誼之相關活動,例如迎新、春酒聯歡、畢業日活動等。
    • 輔助可促進會員交流、提升學習風氣、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之社團活動發展。
    • 舉辦或參加促進本會與校際間交流之學術、藝文、休閒、體育等相關競賽、活動,及有助提升本會、本校國內外整體形象與地位之相關活動。

    第二章 會員

  • 第5條 會員

    本會會員分為一般會員與顧問會員二種:

    • 一般會員: 本校EMBA 各班(含 UTA 雙聯班)註冊在學之學生為當然會員。
    • 顧問會員: EMBA 校友於當會期贊助會務新台幣三萬元或以上者得加入為顧問會員。

    顧問會員得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但不宜擔任幹部職務。

  • 第6條 會員權利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 可參與本會所主辦、協辦之各項活動。
    • 行使由班級推舉本會幹部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 收受本會發給之服裝、文件、資訊等。
    • 當屆畢業生之畢業服租借費用由班聯會支付。
  • 第7條 會員義務

    本會會員應有下列義務:

    •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
    • 擔任推選之幹部職務或委派之任務。
    • 每學期繳納會費及活動款。
    • 維護及增進本會良好榮譽。
    • 未繳納會費及活動款者無權享有當屆各項會員權利。

    第三章 會務組織

  • 第8條 委員會之職權

    委員會為班聯會之主要運作與最高權力機構,由會長擔任主席,定期召開會議。

    委員會之職權與工作如下:

    • 議決當會期活動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 議決會費、活動款、募款之數額及方式。
    • 議決和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事項。
    • 議決會員、幹部之表揚與處分。
    • 議決本會財產之處分。
    • 議決本會組織之擴編、縮減或解散。
    • 訂定與修改本會章程。
    • 期末財務收支表、活動記錄等文件檔案之交接。
    • 其他會務推展議題之議決。
  • 第9條 委員會之組成與職責

    委員會之組織、成員及其職責如下:

    • 會 長:

      會長一職由輪值班級推選一名擔任,於卸任後擔任下一屆會務顧問,輔助新團隊推動會務。其職責為:

      • 對外代表本會,並為委員會與常務會議之主席。
      • 根據本會宗旨與會務推動方向綜理會務。
      • 帶領幹部進行會務規劃、執行委員會之決議。
      • 各項會務之決策與裁定。
      • 發起各種活動及募款。
      • 經費之核可與簽認。
      • 帶領本屆幹部團隊與上下會期幹部交接。
    • 副會長:

      每個班級一名,由各班班代表擔任。其職責為:

      • 輔佐會長綜理會務及各班會員之代表。
      • 協助會長在各自班級執行會務工作。
      • 促進班務與會務間順利運作發展。
      • 會長因故缺席或未能執行會務時代行之(依系、屆別順序代理)。
    • 秘書長:

      由會長遴選一名擔任(輪值班)。其職責為:

      • 協助會長、副會長交辦會務工作之執行。
      • 協助會長對外發布會務訊息。
      • 代表會長連繫會務事宜。
      • 會議結論之追蹤,當期會務檔案管理。
      • 協助會長處理會內業務及推動工作計畫。
    • 執行秘書:

      由會長遴選一名擔任(輪值班)。其職責為:

      • 協助秘書長執行所交辦會務工作。
      • 負責會員入會、名冊、開會通知等文書作業。
      • 協助活動、總務、文宣及會議部等之文書作業。
      • 負責會務活動之記錄工作辦理與整合,如攝影、錄影、錄音等。
    • 財務部:

      設財務長一名由輪值班推選擔任,及財務委員非輪值班每班各一名。其職責為:

      • 負責財務預算之規劃。
      • 會費收入及各種會務支出之管控。
      • 會費帳戶、帳冊、憑證、傳票之製作、核簽、管理與移交。
    • 活動部:

      設活動長一名由輪值班推選擔任,及活動委員非輪值班每班各一名。其職責為:

      • 籌畫及執行各項活動。
      • 各項活動紀錄之執行如攝影,錄影、錄音等。
    • 國際公關部:

      設公關長一名由輪值班推選擔任,及公關委員非輪值班每班各一名。其職責為:

      • 處理本會對內外關係之建立及連絡工作,包含國外EMBA專班。
      • 師長與來賓、媒體之邀請接待應對。
      • 建置並維護可促進本會對會員交流分享、會務溝通之資訊平台,如會務臉書、Line 群組等。
      • 凝聚本會向心力與提升對外形象。
    • 總務部:

      設總務長一名由輪值班推選擔任,及總務委員非輪值班每班各一名。其職責為:

      • 負責本會財產管理。
      • 規畫會務及活動所需之物資採購、場地供應。
      • 支援各項事務及人力動員等。
    • 文宣部:

      設文宣長一名由輪值班推選擔任,及文宣委員非輪值班每班各一名。其職責為:

      • 負責 EMBA 期刊企畫、邀稿、編輯與校稿等。
      • 處理對內、外宣傳之活動文宣及文案製作發包工作。
      • 支援各項活動之文宣製作,如邀請卡、海報、手冊.....等。
    • 會議部:

      設會議長(兼法務長)一名由輪值班推選擔任,及會議委員非輪值班每班各一名。其職責為:

      • 辦理例行會議與各種學術會議,及各種活動之適法性評估。
      • 負責各項會議之場地布置、會議紀錄。
      • 支援各相關活動之會議、演講舉辦。
    • 社團部:

      設社團長一名,由班聯會會長選任,其職責為:

      • 負責本會社團活動的推廣。
      • 各項社團比賽對內及對外的聯絡窗口。
      • 統籌本會主辦比賽活動之規劃與執行,並選任校際比賽隊長。現行參賽項目包括高爾夫球、籃球、壘球、羽毛球、自行車、馬拉松賽跑、音樂比賽、舞蹈比賽。如有增減,再行調整。
    • 其他特任職務:班聯會可依需求增設特定名稱與功能之幹部職位,以增加運作彈性符合實際需要。包含各社團社長及幹部之選任,皆為特任職務。如需其他經費補助,得專案申請,經委員會同意後實施。
    • 行政秘書:

      由輪值系所之助理擔任。其職責為:

      • 負責文書收發及其內容審查與流程處理。
      • 協助會議、會務相關準備工作,如場地借用與布置、物品準備等。
      • 發放活動或會議通知,協助聯絡師長參加或列席。

    所有各項職務皆為服務性無給職,會長與副會長依自由意願捐款補助會務。

  • 第10條 常務會議

    在定期委員會以外時間依需求可召開定期或臨時常務會議。以討論各相關事務之規劃與執行,或緊急事務之決行。一般由會長、副會長或執行秘書長召開。遠端視訊視為合法程序。

    • 由輪值班幹部及各副會長組成。
    • 由會長擔任主席,會長若不克出席由輪值班副會長或執行秘書長代理。
    • 功能為討論提案以備交付委員會決議,或執行委員會所決議事項、籌備會務活動、財務審核、會員權利義務審核等事務。
    • 出席人員可依職務別酌量增減。以出席人數之較多數同意者為該議題通過。
  • 第11條 幹部之輪值班級與任期、交接
    • 班聯會輪值班級由 EMBA 專班編制人數滿 15 人以上之系所,以班為單位, 輪值半年,以 1~6 月,7~12 月作為任期。
    • 待上任輪值之班級應提早選出各幹部以期順利交接,並及早進入狀況。

    第四章 經費

  • 第12條 經費來源:
    • 會費:每位會員於每學期期初繳交會費,以班為單位繳交,作為會務執行與辦理活動等用途。
      • 會費金額:每學期繳交新台幣六仟元(含基本會費一仟元及活動款五仟元)。
      • 各屆得依實際物價水準與辦理活動內容經委員會通過調整會費金額,或由各班分攤。
    • 捐款:會長、副會長及會員、校友等熱心捐款收入。
    • 贊助:手冊廣告費、各種活動、比賽之贊助如高球賽.....等贊助款。
    • 學校補助款:EMBA 執行長辦公室每會期例行及不定額補助款或學校經費補助。
    • 其他收入:如經費之孳息。

    第五章 上級指導單位

  • 第13條 上級指導單位

    本會之上級指導單位為管理學院 EMBA 執行長辦公室,提供本會校內外可輔助會務推展之建議與指導,並列席 參加委員會議給予指導,及督導新舊輪值幹部完成交接工作。

    第六章 辦理活動項目

  • 第14條 年度既定活動項目參考:
    • 主辦:
      • 迎新活動(八~九月)。
      • 社團幹部交接典禮(十二月)。
      • 新春聯歡晚會(三月)。
      • 畢業撥穗及畢業晚會(六月)。
      • 寰騰滙(四月)。
    • 協辦:
      • EMBA 執行長辦公室主辦之相關活動。
      • 協助支援跨校、跨系所之EMBA 活動。
      • 不定期之行業分享邀請講座。

    第七章 附則

  • 第15條 本規章之增修訂,經常務會議討論,提交會員通過後為之。
    • 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第三次班聯會會員大會第一次修訂。
    • 民國一 O 四年元月十日上學期(第十四屆)第一次班聯會會員大會第一次修訂。
    • 民國一 O 六年 11 月 22 日上學期(第二十屆)第三次班聯會會員大會第一次修訂。
    • (第二十一屆)第一次班聯會會員大會第一次修訂。

      (第二十七屆)第三次班聯會會員大會第一次修訂。

    • 民國一一O年 12 月 22 日上學期(第二十八屆)第三次班聯會會員大會通過修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