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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全國EMBA校園馬拉松接力賽

第三屆全國EMBA校園馬拉松接力賽

台北科大 EMBA 馬拉松隊

壹、宗旨

一、強化全台灣高階管理階層、企業主及經理人之體能,得以旺盛精神面對多變產業競爭。

二、承擔台灣 EMBA管理教育領航者的責任,建構全台灣EMBA的交流平台。

三、引導全台管理菁英參與正面積極的體育健身活動,進而將此風氣推廣至其所屬家庭、企 業、社區。

四、善盡社會義務,提供運動場地供比賽活動使用並領略各校校園美景。

 

貳、活動要點

一、主辦單位:政治大學商學院

二、協辦單位:政治大學商學院EMBA辦公室、EMBA校友會、EMBA班聯會

三、執行單位:政治大學EMBA校友會九九社

四、競賽時間、地點:中華民國1031019日(星期日)上午7時至1230分,假政治大學校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舉行

檢錄時間:700~720

Ø     開幕典禮:730~750

Ø     比賽開始時間:800

Ø     比賽結束時間:1200

Ø    閉幕典禮-頒獎:12:10 ~1230

五、選手之夜:中華民國103年10月18日(星期六)下午5時,假台北市舉行。

六、競賽項目:

(一)42公里校園接力競賽:每學校限報名一隊參加(全馬競賽組或稱A隊)。

(二)21公里校園接力競賽:每學校最多報名二隊參加(半馬競賽組或稱B隊)。

(三) 21公里校園接力公益賽(不列入競賽成績):每學校不限隊數報名參加(半馬公益組或稱C隊)。

七、參加資格:

A、B隊:(一)103學年度完成註冊手續之台灣各大學EMBA學生(持有效學生證件者)及EMBA所屬學院教職員工(持有效教職員工證件者)。

              (二)台灣各大學EMBA畢業校友(提出相關證明者)。

C隊:除上述具A、B隊資格者外,亦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惟每隊中至少須有1名隊員符合第七點A、B隊之資格者)。

八、競賽方式:

(一)全馬競賽組

1.全長42公里,平均分為10段(每段約4.2公里),以接力方式跑完全程。

2.每隊10名出賽(每隊女生不得少於3名),每棒次跑4.2公里,其中第三棒、第六棒、第九棒須為女生。

(二)半馬競賽組及公益組

1.全長21公里,平均分為5段(每段約4.2公里),以接力方式跑完全程。

2.每隊5名出賽(每隊女生不得少於1名),每棒次跑4.2公里,其中第三棒須為女生。

九、 競賽報名:

(一)本活動為邀請賽,各校全馬競賽組正式隊員10名(至少3位女生),半馬競賽組及公益組每隊正式隊員5名(至少1位女生),每人僅可報名一隊參賽。各校得提報候補隊員5名,候補隊員亦須符合第七點A、B隊之資格,由各校統籌調整遞補全馬及半馬競賽組,但以一次為限。

(二)報名須繳交選手切結書,各隊名單如有異動,最晚須於賽前領隊會議時提出。報名完成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清報名費,始為報名成功,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

(三)請慎重考量身體健康狀況及自身實力,如有心臟病、血管等方面病史不適合劇烈運動者,請勿隱瞞病情報名參賽。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更改參賽隊名或退費。

(四)報名開始時間:103年7月18日(星期五)。

(五)報名截止時間:103年8月17日(星期日)。

(六)聯絡方式:

聯絡人

姓名

電      話

通訊email

總幹事

李志剛

0922-306-989

 

 

99nccu@gmail.com

賽事組

(賽事規則諮詢)

丁金樹

0986-121-888

公關組

(領隊聯繫窗口)

謝淑惠

0920-411-623

行政組

(受理報名匯款)

王秀霞

0958-850-257

 

(七)報名費用:全馬競賽組每隊新台幣20,000元(含選手之夜10人份餐費)

            半馬競賽組每隊新台幣10,000元(含選手之夜 5人份餐費)

            半馬公益組每隊新台幣10,000元(含選手之夜 5人份餐費)

            匯款銀行:文山指南郵局(郵局代號700)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政大經營管理協會

            匯款帳號:0002717-0600646

            匯款後請通知行政組聯絡人-王秀霞,匯款者及學校、匯款銀行及帳號後4碼

十、服裝領取:

(一)賽事服裝及號碼牌等物資,將於選手之夜統一發放。

(二)服裝尺寸對照如下:單位/公分

尺寸

肩寬

胸寬

袖長

衣長

XS

40

45

19

62

S

43

48

20

65

M

46

51

22

70

L

48

53

23

73

XL

51

56

24

76

2XL

54

59

25

78

3XL

56

61

25

80

備註

商品為平放尺寸(公分),單面測量誤差值正負5%

(三)服裝尺寸、數量與登記資料不符者,恕不予以更換。

十一、領隊會議:第一次會議8月2日、第二次會議10月18日,若有改期將再另行通知。

十二、獎勵辦法:

(一)報名參賽獲勝團體及個人,由主辦單位頒給獎項。

(二)獎勵規則:

1.團體成績獎:

(1)全馬及半馬競賽組參賽隊伍,依團體累計成績排序,全馬及半馬各取前六名。

(2)半馬公益組參賽隊伍,依各校領隊票選出最佳造型創意之前六名隊伍。

(3)各校須提出3分鐘選手介紹影片,依各校領隊票選出前六名影片。

2.個人成績獎:全馬及半馬競賽組參賽隊員,依個人成績排序,男女各取前十名。

(三)獎勵方式:

項                  目

獎  座

獎  牌

獎  品

全馬、半馬競賽組第1-3

ü

ü

ü

全馬、半馬競賽組第4-6

ü

ü

 

最佳造型創意第1-3名

ü

ü

ü

最佳造型創意第4-6名

ü

ü

 

男、女個人第1-5名

ü

 

ü

男、女個人第6-10名

 

ü

 

影片競賽第1-6名

ü

 

 

 

十三、競賽規則:

(一)每隊隊員應別上大會規定之號碼布,並以接力肩帶(內含晶片)為接力信物,依田徑賽接力規則於接力區內完成交接及晶片感應。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

1.無本次活動號碼者。

2.不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指揮,經判定者。

3.未將號碼布完整佩掛在胸前。

4.未使用大會核發之接力肩帶,或未於接力區完成交接、晶片感應。

5.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6.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7.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 (如打架、辱罵裁判等 )。

8.私自塗改號碼布或參賽資料不符者。

9.參賽者除本身棒次外亦於其餘棒次重覆出賽。

10.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 (交通工具)之陪跑。

11.相關人員於賽程中段計時或替選手加油,以致影響交通或其他選手權益者。

12.影響他人比賽者。

十四、保險注意事項:

本次活動投保新台幣300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細節依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承保範圍如下:

(一)被保險人(即主辦單位)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有賠償請求時,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1.第三人在主保險契約所載明之活動處所或範圍內,因舉辦活動之行為,所致之意外事故。

2.前款活動處所或範圍內之建築物、通道、設備或其他工作物設置管理欠缺所致之意外事故。

(二)非屬承保範圍: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對主辦單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非因疾病所引起外來突發意外事故負賠償之責。

選手如遇與前項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十五、注意事項:

(一)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刊物,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用於比賽相關之宣傳活動。

(二)參加選手必須於賽前自行至醫院做健康檢查,以了解本身健康狀況(患心臟病、糖尿病、氣喘及不適劇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賽)。

(三)請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活動前充足睡眠休息,當日賽前1小時務必進食早餐。

(四)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者應於賽前先自行作各項目動作訓練,並對本身適合參與比賽之健康狀況簽具切結書自負全責。

(六)參加比賽選手一律穿著膠底運動鞋及運動服。

(七)所有競賽風雨無阻進行比賽,如有特殊情況,以比賽當日宣佈處理方式為主。

(八)大會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個人有其他保險需求時請自行加保。

十六、申訴:

(一)競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得以裁判員之裁決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應由單位領隊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提出同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若被審判委員會確認無理由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獎品費。

(三)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用口頭申訴外,並得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30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各項競賽進行之中,參加競賽各單位職員或運動員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

(四)賽會期間若對選手資格問題有疑問時,參加選手應準備身份證件,以備查驗。

十七、活動賽道、場地計畫與管理:

◆賽道圖(紅線→藍線→綠線),活動賽道交通指揮人力配置圖:路線與建物說明

[起點]運動場(田徑場)體育館計時器前

(1)司令台旁右轉 (2)右轉環山一道 (3)直上河堤 (4)經過河堤閘門 (5)左轉棒球場外野區河堤跑道(指南溪) (6)左轉景美溪 (7)右轉景美溪河堤跑道 (8)經過水岸電梯 (9)過恆光橋後圓環迴轉、經過水岸電梯、右轉棒球場外野區河堤跑道(指南溪)、經過河堤閘門、到管制點4時、右轉經過渡賢橋後、直走環山一道的上坡道 (10)經過藝文中心 (11)公車迴轉站迴轉、經過渡賢樓、到管制點4時,直走環山一路下坡道、到管制點3時、右轉環山一路、到管制點2時、右轉進入運動場跑道、到管制點1時、左轉運動場跑道[終點]體育館(田徑場)計時器前。

十八、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由大會召開領隊會議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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